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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3 17:31:00

近日,家住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的王先生向二三里资讯反映,他两年前在吉州区的一家名为庐陵东方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当他交完房款预定金后,却被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知他所购买的房子要单独缴纳5万元“指标费”,多收的5万元没有开票也没计算到首付款,不知道这钱去哪儿了,。王先生称,多年来,他也多次找开发商,想搞清楚这部分钱的去向,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80户业主买房被收余万“指标费”没开票,质疑“钱去哪儿了”

王先生告诉二三里资讯,他是在年10月份国庆期间看房准备买房,他和妻子来到了庐陵东方售楼部,一名姓戴的置业顾问接待了他们夫妻。他在了解了小区房子的大概情况后,其置业顾问戴某以国庆节搞活动为由,前来购房的业主可以交5万元定金低7万元房款,但该定金不退还。

“第二天我去交的5万元定金,但在我交完定金后,他们置业顾问又告知我说需要交5万元的‘指标费’,他们说我买的这房子是医院职工的房子。”王先生说,置业顾问还告诉他说,因为这小区医院职工的“内部房”,所交的5万元“指标费”医院职工的,而且是需要交现金。随后,王先生还是带着5万元现金交给了该置业顾问。

王先生表示,他在给该销售部交房屋首付款时共交了近20万元,但对方只开具了近15万元的发票,其中5万元并没有在发票中呈现出来。

王先生告诉二三里资讯,尽管他现在已经收房并装修了,但他总觉得自己的5万元是被骗了,他在和小区其他业主也聊过,很多人都说有交过这一部分所谓的“指标费”“内部房转名费”,基本都是交过2万元到10万元不等。“之后也了解过,医院职工,至于收取我们的‘指标钱’谁拿了,现在谁也不知道。”

有类似遭遇的陈女士提到自己的境遇后,也是颇有怨言。陈女士称,她在年在庐陵东方选购了一套“内部房”,她第一次给该售楼部人员提供的一个私人账户上转了5万元,第二次付了40多万元的首付款,但第一次5万元中有3万元没有开票,说是“指标费”,其余2万元作为首付款和第二次交的40多万元给了开发商,也开具了相应票据。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转账给吉安市庐陵文化旅游开发建设账户的有元,另外5万元转给了账户名为邓某的账户内。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显示的只有元,其余3万元并未显示。

“他们(销售人员)确实也让我签了一份所谓的指标转让表,但里边只是签了我的内容,却没有指标人的相关信息。”陈女士说,她怀疑是售楼部人员自己搞出来的“指标人”。陈女士她为此还找到了庐陵东方小区的开发商吉安市庐陵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没有“指标房”,具体情况可找开发商委托的销售公司咨询。

陈女士表示,既然他们开发商明确表示没有“指标房”,为何销售公司会告诉他们卖的是“指标房”,而没开票的这部分“指标费”到底是去哪儿了?是否真的是给了“指标人”,现在他们业主都不清楚。

根据业主提供的一份统计名单显示,名单上有80名业主都存在缴纳了2万-10万元不等的购买“指标费”等现象,涉及的资金约万左右,且这部分钱并未开具正式发票。

部分业主统计名单

销售负责人:找中介公司来买“指标费”,钱是中介费

12月21日上午,二三里资讯联系到之前负责庐陵东方楼盘销售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她之前是在庐陵东方楼盘上班,房子在交付给物业那边后,她也到其他地方去了,但对于之前的事情,是她一直处理的。

该负责人称,对于部分业主现在提出的当初买房交的“指标费”一事,是业主当初在买房时通过中介(公司)找过来的,不是售楼部直接卖(给他们)的。他们销售公司在负责销售的庐医院和职业学院,而当初最早经过登记摇号医院职工和职业学院的教职工,但因为其他原因,有的职工在摇到号后,却不想买了,他们就将自己的摇号房屋通过中介公司售卖。

“(他们)事情都是说的清楚的,有依有据的,是不是中介带过来的,哪个中介带过来的,都是有记录的。”该负责人说,他们售楼部的售价都是有公布的,(这些业主)为何不直接来,而是要找中介买便宜的房子?

“我无非是违规操作,我没有说是欺骗你们(业主)或怎么样,当时都说的很清楚,现在房子交了已经办产权证了,他们现在扯这些,说没有开票,其实他们(业主)心知肚明的。”该负责人说,当初他们在购房时都给他们明确说清楚了这是‘指标房’,价格比周边便宜等情况,也一定是给他们说清楚了这钱是那部分,是怎么回事,也是他们同意后才决定买房的,要不销售员也不可能强硬的将房子卖给他们。

该负责人说,他们作为销售人员,不论是通过中介还是自己,都会卖房的。如果非要说售楼部有问题的话,那就是操作流程有问题,是售楼部办理了相关手续,代收了中介费,因为他们要完成这个(售楼)手续,需要提供相关东西做更名,如果不做更名是享受不到这个(优惠)价格的。“中间一定有一个更名环节,要让原先的人同意了,本人签名同意了我们才会给办理手续。我们其实是可以不给办理的,是为了保证购房手续中间的流程不出错。”

该负责人表示,当初买房时,这部分业主并没有提出要(中介费)的票,后来业主提出来了,他们让业主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办理税票,但他们业主不同意,要求退款,但这部分钱中介已经结算了。“他们也可以通过起诉解决问题,法院是公平的。如果判我有罪,我即便是倾家荡产也会赔偿,但这个中间情况他们业主都是很清楚的,我也给他们出具了相关的证明。”

该负责人也给二三里资讯提供了一部分“庐陵东方商品房认购协议”及“换名申请单”及“庐陵东方团购报名费”等资料,明确能显示出该楼盘某住户原购房者同意将房屋转给他人。

开发商:责成销售代理公司妥善协调处理,业主也可起诉解决

二三里资讯了解到,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下属九大一级子公司,其中包括吉安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安市庐陵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及12个二级子公司。庐陵东方楼盘开发商是吉安市庐陵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而该公司是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持股,隶属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城投公司又是吉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公司。

12月23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了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该公司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庐陵东方开发建设及销售实际是该公司下属的吉安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公司)在负责,他们总公司也接到了类似投诉,因为这事是业主找中介,属于市场行为,他们花园公司事先也不知道,事情发生后他们才了解到,具体情况总公司没有直接负责,现在总公司要求花园公司处理此事,因为是他们经办的。

23日下午,二三里资讯联系到花园公司法人喻先生,喻先生称,他们负责开发了庐陵东方楼盘,也通过招标到有资质的销售公司负责代理销售。对于业主投诉的交的钱部分没开发票的事情,他们公司也接到了投诉,并及时从委托代理销售公司了解情况。他们作为国有公司,是按照合同上多少钱就开多钱发票,不存在偷税漏税。而了解到这部分业主是通过中介公司或置业门店,带客到售楼部去买房的,中间差额部分就是赚取的他们(业主)的中介费。

“我们已责成销售代理公司和这部分业主妥善沟通协调,少部分已达理解,也有部分理解不了。”喻先生说,关于税票,中介门店同意差额部分由他们来开具,并不是不开票。对于销售带客这问题,该公司也和相关部门沟通过,因为是市场经济,这部分到底违规不违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解决。如果是存在诈骗或违规的,可以以法院判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部分业主的投诉,喻先生说,他们也向信访部门做出了书面回复,他们花园公司收的费用是购房合同上规定的金额。“在无法判断中介公司的带客行为收取佣金的行为是否违法时,还是希望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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